【新股IPO】陈茂波:共逾60间「同股不同权」公司在港上市 累计集资超过5700亿元

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网志撰文,指昨天本港有两项制度革新正式生效,包括特殊目的收购公司(SPAC)上市机制,以及优化在港第二上市制度。他又回顾「同股不同权」制度,称至今有逾60间「同股不同权」公司在港上市,累计集资超过5700亿元。

陈茂波在网志提到,他去年委托了港交所及证监会,研究在本港引入特殊目的收购公司(SPAC)上市制度。经过约半年的加紧工作和市场咨询,现行方案切实地平衡了市场拓展、审慎监管和保障投资者的需要。他指,香港版的SPAC上市制度,让投资人在更前期阶段锁定资金的投资范围,并在指定时间内,寻觅适合的投资项目。同时,透过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、订立筹集资金的门槛(须至少达10亿元),以至进行并购交易时的规定 (例如公司须符合所有新上市规定等)等,力求在保障投资者、市场质素与市场吸引力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。新的SPAC制度将扩阔企业在港上市融资的渠道,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首选上市平台的竞争力。

至于优化第二上市制度,陈茂波认为将有助吸纳更多从境外回流的中概股,主要对象是已在海外上市、没有不同投票权架构、属非创新产业的大中华公司来港作第二上市,并给予双重主要上市的发行人更大灵活性。

他又回顾2018年让包括「同股不同权」股权架构的创科公司在港上市之改革,指连同上星期挂牌的人工智能企业商汤 (00020) 在内,3年多来已合共有60多家公司循相关制度上市,累计首次集资总额超过5700亿港元。这批企业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约四分之一,并激活了本港股市的交投,让港股的日均成交额从2019年不到900亿元,大幅增加到去年的1600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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